「每日靈修」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比拉多把我們的主交給羅馬的官兵鞭打。羅馬的鞭是最可怕的一種刑具。這種鞭是用很多牛筋作的,一端有柄,下端穿著許多尖銳的骨刺,所以這鞭打在人身上的時候,骨刺就使人皮開肉綻、血肉橫飛,真是慘痛萬分。無疑他們是把救主綁在刑柱上鞭笞的。他以前被鞭撻過,而羅馬兵丁這一次的鞭笞卻是最厲害的。我的心哪!要在這裏為他可憐的被鞭笞的身體痛苦吧!
信耶穌的人哪!當他站在你身邊用苦痛的鏡面反映出他的愛來,你仰頭看他的時候眼眶中能不滿了熱淚嗎?他的無辜曾像百合花一樣地美麗,他的血又像玫瑰那樣地鮮紅。當我們感到他的鞭傷使我們得了醫治時,我們的心不是立即就被愛和悲熔化了嗎?若我們愛我們的主耶穌,那末我們一定會感到心胸之中湧流著這種愛情。
耶穌默然站立,忍受羞辱嬉戲!
全能者的手被罪人捆綁,造物主的面受罪人唾棄。
頭顱滿戴荊棘,額角鮮血滴滴!
鞭笞無情地打在他背上,一陣陣地泛在他的心裏。
我們要進到內室痛哭一場,但我們有我們一天當作的事。我們要先求我們所愛的主,今天把他流血的慘狀深深印在我們心中,當夜晚歸家時再來到他面前,並為我們的罪憂傷,因為這罪曾加重他所付的代價。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申命記29-30章
「明白」
(文 | Boaz Yang)
《申命記》29-30章帶出來一個十分值得我們思考的主題,這個主題就是「明白」。「明白」這個詞我們並不陌生,但要真正達成卻不容易。有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明白一件事,理解一件事,但事實可能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罷了。這是很令人遺憾的,不是嗎?
29章,摩西回顧了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他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場景。當時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這一段經文十分有意思,摩西首先告訴以色列人,你們看見了,你們聽見了,你們親自體驗到了上帝奇妙的帶領。但是摩西轉而指出,但是你們到今天都沒有明白。你們的明白是耶和華上帝沒有使你們明白。
首先,我們認識到第一點,親身經歷不能夠成為認識「明白」的根本原因。這個世界是講求科學至上的世界。科學至上的本質是證據至上,和經驗至上。科學的發展讓人類嘗到了可以探尋宇宙奧秘和終極原理的甜頭,由此而來的啟蒙運動深刻影響了整個世界,也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然而這個世界並非到了啟蒙運動之後,證據至上和經驗至上的道理才風靡世界,而是早在人類犯罪墮落開始,就已經體現了。耶穌在福音書中好幾次指出人們並不是沒有看見上帝的作為而不相信,而是即使看見了也不信。約翰福音4章48節,耶穌在醫治一位大臣兒子的時候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 在馬太福音12章,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來找耶穌要求神跡的時候,耶穌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你們看。(太12:38-39)摩西在這裡指出曠野中的以色列人也犯了同樣的問題。上帝創造人類,賜給我們眼睛、耳朵,使我們可以感知這個世界,這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但是伊甸園的犯罪使我們渴望在上帝以外另立一個權柄,這一行為的本質其實就是人類不願意再以上帝的教導為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首要途徑,而是使用自己的感覺和經驗來替代上帝——這個世界首先要先通過我的理性和我的科學認證,否則它就是錯誤的。這不是聖經向我們所要求的。上帝要我們單單以相信上帝的啟示和教導為認識世界和人生的首要方式,其次才是使用我們自己的感官和經驗來輔證。
第二,真正的「明白」在乎耶和華上帝的工作。摩西在《申命記》29章4節中指明,以色列人至今沒有明白,是因為耶和華沒有使他們明白。這可能會給你帶來一個疑問,能不能明白一件事情,不是取決於我嗎?怎麼會是取決於上帝呢?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一生至死都不認識上帝就不是我的錯了,而是上帝的責任,是上帝沒有讓我認識他,也沒有讓我明白真理。親愛的朋友,會這樣想,是很正常的,但請注意,這種正常是一種罪人的正常。在聖經中,我們常常看見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之間的張力。簡單來說,這是聖經中諸多二律背反中的一個。J.I.巴刻引用《牛津簡明字典》向我們解釋了何為二律背反:簡單來說,二律背反就是在兩個似乎都是相等且合乎邏輯的,合理的,必然的結論之間的矛盾。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都是絕對的,平等的,但也是矛盾的。這種矛盾是徹底的,但卻是和諧共存的。因此,在明白真理這件事上,上帝的主權是絕對徹底的,而人的責任也是如此。一個人能夠認識上帝的真理,這完全是上帝主權的恩典。但如果一個人不願意認識,或是拒絕認識上帝的恩典,他自己要為自己內心的剛硬付完全的責任。這樣的二律背反並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矛盾,而只是我們知識上的缺欠所導致的無知與無法理解。或許你會不服這一事實,但在上帝絕對的主權面前,我們每一個人都無話可說,只能順服,因為我們都是祂所造的。
第三,隱秘的事我們永遠不能明白,顯然的事我們才能明白。《申命記》29章,在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之後,本章最後一節: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摩西在此教導我們一個信仰中亙古不變的準則,就是整個受造界中,存在一部分我們顯明的事,和一部分隱秘的事。弟兄姐妹,我們要學習允許隱秘的事存在,而非竭力要求明白萬事,甚至包括那些上帝不希望我們明白的事。隱秘的事屬耶和華,是一種敬拜的姿勢和態度,表明我們許可未知的存在,並且尊重上帝的主權。因此,我們需要謹慎我們心中對於無知的不滿。有的時候這種不滿是神聖的,敬虔的,會引導我們去不斷思考,且更加明白上帝的心意;但有的時候,這種不滿則是邪惡的,有罪的,會引導我們去抵擋上帝的啟示,冒犯上帝所設立知識的邊界。這並非表明我們應該在一切不明白的事情中不聞不問,假裝不知;或是一知半解,得過且過。相反,我們應該不斷在上帝的啟示,也就是《聖經》中求知;但同時也保持謙卑敬虔的心,在求而不知的時候順服。
「反思與禱告」
你是否曾經為自己的無知而尋找藉口,將不明白聖經的責任推脫給上帝?又是否曾經為自己有限的認知而自鳴得意,忘記將榮耀歸於上帝?
省察一下自己內心中對於一些未知事物的渴望,分辨其中的有多少是出自於罪的慾望,想要窺探上帝原本向我們隱藏的事?又有多少是出於神聖的慾望,渴望在上帝顯明的啟示中更加認識祂的心意?
親愛的天父,感謝你每一天的同在和引領。感謝你的聖靈每一天在我心裡動工,使我能夠認識並且明白你的話語。主啊,求你使我不僅明白你的話語,並且能夠活出你的話語,因為那樣才是真正的明白。求你聖靈充滿我的心,登上我心靈的寶座,使我在你的啟示中得享安息和滿足,使我在你向我們所隱藏的事情面前謙卑順服,在你向我們所顯明的事情中竭力追求。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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