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 (王上22:48)
所羅門的船隻平安地回來了,但約沙法的卻不曾到出金子的地方。神叫這一個人興盛,而卻攔阻另一個人的慾望,同樣的事,同一個地點,大君王和另一位一樣的善良聰明。願我們今天能從這節經文得到恩典,船在以旬迦別破了,或是從海外滿載屬世的寶物歸來,我們要一樣地讚美主。讓我們不要妒忌那大得成功的人,也不要為自己的失敗而垂頭喪氣,怨言百出,好像只有我們特別經受苦難一樣。我們和約沙法一樣,雖或我們的計劃終歸失敗,但我們仍在神的眼中看為寶貴。
約沙法失敗的原因是值得註意的,因為那也是神的子民受苦的根源;因為他與一個有罪的家聯合,他與罪人來往。歷代誌下第二章三十七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這好像慈父的責備一樣,對他是有好處的;因為照列王紀上第二十二章四十九節所說,他拒絕使自己的僕人和惡王的僕人坐船同去。在神看來,約沙法的經驗很可警戒主的一切子民,使他們避免和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那是很不相稱的!許多悲殘的生活常是因為在婚姻上或其他事上自行選擇與屬世的人合伙的結果。為了愛耶穌,為了像他,我們要聖潔,無邪,無汙,與罪人分別出來;因為若不如此,我們必常聽到說:「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
文 | 楊文皓傳道
「耶和華的主權恩典」
創世記第25-26章是亞伯拉罕一家故事的延續。在25章中,我們讀到以撒和利百加先是遭遇了和他們的父輩亞伯拉罕一樣的問題,即不能生育。和亞伯拉罕的情況相似,如果不能生育,那麼上帝向亞伯拉罕一家所作的應許就將再次受阻,因此上帝大能的手再一次介入,賜給了以撒和利百加兩個兒子。就如同這個故事一般,在今天的經文中,我們將一次又一次的看見上帝的主權恩典(The sovereign grace of God)顯明在他所揀選的這一家人當中。根據今天的經文,以下是我們可以默想的兩個方面:
首先,是耶和華揀選人。
在以掃和雅各未出生以前,上帝就明明地告訴利百加,“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上帝是在兩個孩子還沒有出生以前就已經定意好揀選誰,放棄誰。或許你會覺得,這十分不公平,應該按照兩個孩子長大以後的表現來斷定兩個人誰更值得被拯救。但是,請你記得,這兩個孩子出生以後,無論他們如何行善或是如何作惡,其實從本質上來說,他們在上帝眼中都是罪人。在人出生以前,甚至按照保羅在以弗所書所說的,在創立世界以先,上帝就已經憑藉祂神聖地旨意揀選祂所要揀選的人了。上帝有這樣神聖的主權,因為祂是創造者,祂是主宰者,祂是統管萬有的君王。我們是被造者,說得更確切一點,我們是可憐又渺小的被造者。我們只有等候那位創造我們並且主宰我們的上帝來揀選我們的資格,我們並沒有論斷和指責的資格。事實上,之所以我們會論斷上帝,會指責上帝不公平,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我們墮落在罪中企圖以神為敵的表現。上帝向我們所要求的是完全地順服,就像基督在十字架上完全地順服一般。
所以在這裡,我們必須清楚地指出一種長期以來存留在人類社會中的錯誤觀念,叫做“神救自救者。”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這句話本身就是那種與神為敵的人本主義所帶給我們的扭曲思想和詭詐謊言。這句話帶給我們一種誤解,使我們以為神對於我們的揀选和拯救需要我們的配合,如果我們不配合,神不能拿我們怎麼樣。另一方面,這句話也帶給我們另一種誤解,使我們以為如果我們想要得蒙神的拯救,我們就需要自己積極地去配合神,去做一些什麼,好使我們得到被拯救的資格。但是事實上,所有這些在神眼中都是可笑的把戲。
上帝給利百加的啟示,逐漸地在聖經中顯明:瑪拉基書1章2-3節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徒保羅也說道:「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馬書9章10–13節)使徒保羅指出神的主權,是在雙子未生以前,神就已經決定了。神主權的揀選不是根據雅各與以掃他們的行為,保羅確定地說:「不是靠行為,乃是靠召人的主」。奧古斯丁說:「神的恩典並不是找到合適得救的人,而是神使他們得救。」
事實上,雅各真的比以掃好嗎?從罪人有限的道德標準來看,雅各都比不上以掃;並別提以神崇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在今天的經文中,我們看見以掃和雅各其實同樣都是貪心的人。希伯來書12章裡這樣評價以掃:「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名分賣了。」反過來,雅各就沒有貪心嗎?有的,他貪戀的是那長子的名分。他們其實都貪心,並且以掃反而做得比雅各坦蕩,雅各不僅用計騙到了長子的名分,之後還去以撒那裡用計騙到了父親的祝福。因此,雅各似乎看起來比以掃更像一個小人。所以,人的罪實際上都是相同的,但是是事情產生不同的,是神的揀選。神不是救那些自救者,而是神要拯救誰就拯救誰,要揀選誰就揀選誰,這就是上帝的主權恩典。所以在這樣的主權恩典下,我們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向上帝感恩。有一首歌說,“禮物雖然好,如果你不要,你怎麼能夠得到。” 這首詩歌誤導了許許多多的人,以為我們自己有能力抗拒神的救恩,只要我拒絕神的禮物,祂就不能把這禮物給我。這實在令人惋惜!事實上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抗拒。神揀選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神拯救的恩典也是不可抗拒的。
其次,是耶和華賜福人。
在26章中,我們看見了一個撐得上是懦弱的以撒。他不僅犯下了和他的父親亞伯拉罕一樣的錯誤,出於貪生怕死的原因,而否認利百加是自己的妻子,這差點再次釀成大禍。要記得,妻子和後裔的問題永遠關係到上帝的應許,而不僅僅只是家族的榮辱,所以上帝再一次保護了亞伯拉罕一家,使以撒和利百加能夠繼續在神的恩典之約中成長。
接下來,我們看見了十分戲劇性的一幕。以撒遇到了一群充滿嫉妒心和佔有慾的基拉耳牧人。以撒挖一口井,對方就佔一口井。以撒讓步,再去別的地方挖一口,對方又佔一口。就這樣,以撒連續挖了三口井。然而,以撒的退讓是否導致了自己的虧損呢? 26章的最後使我們看見,並沒有,就在他和亞比米勒“互不侵犯”條約生效的時候,以撒的僕人在挖掘的井裡找到了水。在這整個故事中,我們特別要聚焦到24和25節: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
這段經文使我們知道,使人得富足的,不是人自己,而是在於神;使人蒙福的,也不是人自己,而是在神。是耶和華使人富足,也是耶和華使人不受虧損。世上的爭競可能會讓我們看起來吃虧,受委屈,但以撒的故事提醒我們,不要定睛在地上一點點的利益之爭中,那是世俗人才會有的表現;不僅如此,也不要讓別人主動挑起的爭競成為我們的絆腳石,把我們拖進那個爭競的泥潭中。世人的爭競可能會擾亂我們的心,可能也會使我們嫉妒,使我們眼紅,使我們動怒,使我們不願服輸。但親愛的弟兄姐妹,不要忘記了,真正賜福我們的是上帝,真正使我們得享飽足的,不是這口井或是那口井,而是神使那井中流出了活水。不滿足的本質其實就是論斷神,抱怨的本質其實就是審問神。我們要記住,所有這一切其實都是我們罪人的罪心所產生的影響。求神憐憫我們,使我們在上帝的主權恩典面前,操練敬虔的心和敬畏的靈,操練順服和滿足,操練感恩,並將榮耀歸於上帝。
「反思與禱告」
對於“神救自救者”,你以前是如何理解的?在上帝的主權恩典面前,你是否認識到自己的無能為力,並將一切榮耀和感謝都歸於神呢?
你是否曾經在心裡生出過嫉妒、或是羨慕、或是抱怨,不滿意上帝所賜給你眼前的一切?你對於你的房子,車子,丈夫,妻子,孩子,是否不太滿意?你相信所有這一切都是上帝量給你的嗎?你覺得這一切無法令你感到滿足和感恩的原因在哪裡?
你是否有過和別人暗中競爭,或是當面爭吵的經歷,反思一下,在那些爭競和爭吵中,你的心受到了什麼樣的引誘,你的焦點受到什麼樣的偏移?爭競會使我們聚焦在屬地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卻讓我們忘記了神國那宏偉的、屬天的福分與榮耀。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你,因為你是創造我的神。在你神聖的主權恩典面前,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獻上讚美和感恩,我唯一能活出來的就是活出滿足和順服。主啊,求你除去我的罪心,就是那些我想靠著自己的能力在於你的旨意對抗的意念,求你使我知道,人在你的大能面前是沒有任何能力的。神啊!我感謝你在創立世界以先就揀選了我,不是靠著我的好行為,而是靠著你的意旨。求你使我活出你所要我活出的樣式,保守我的生命不陷在世俗的爭競和小學中,幫助我活出被神揀选和拯救的生命樣式來,將榮耀歸於你。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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