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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團隊

LEADERSHIP

眾長老帶領的會眾制

Elders-Led Congregationalism

谁领导基督的教会?答案在问题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是吗?如果是基督的教会,那么基督就是领袖。这正是《圣经》在提到耶稣是教会的头时所宣告的(歌罗西书 1:18)。《圣经》还说耶稣是教会的牧人;祂既是好牧人(约翰福音 10),又是牧长(彼得前书 5:4)。

但是,耶稣基督现在已经升到父的右手边,祂是如何领导教会的呢?《圣经》再次明确指出。升天的基督将福音传道人作为恩赐赐给教会(以弗所书 4:11-13)。这些福音传道人,主要是牧师(也称为长老或监督),用福音话语喂养教会中上帝的羊群,并以身作则(彼得前书 5:1-5)。

但《圣经》也告诉我们,会众在教会纪律(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 18:15-20)、教义(加拉太书 1)和肯定领袖(使徒行传 6;提摩太前书 3)方面也有神赋予的权威角色。我们的教会管理方法力求忠于神在《圣经》中向我们启示的内容。长老领导、会众管理是对我们教会管理的最好描述。简言之,西北華人浸信會確信由多位长老领导,但会众在基督的带领下,最终负责接纳和除去其成员、确立其教义(来自圣经)并认可其领袖。

Image by Biegun Wschodni

長老帶領

"长老带领 "是指神赋予长老带领教会的责任,在神的话语的指引下,执行耶稣赋予教会的使命,即使万民作主的门徒(马太福音 28:18-20)。长老带领教会的主要方式是教导神的话语(提摩太前书 3:2;提多书 1:9)和装备圣徒参与事奉(以弗所书 4:11-12)。

《圣经》教导教会应该由多位长老带领(使徒行传 20:17;腓 1:1;提多书 1:5)。理想的情况是,每个教会都应该由一位以上的长老带领;也就是说,长老应该是具有敬虔品格(提摩太前书 3:1-7;提多书 1:5-9)、对教会肢体有意关怀(提摩太前书 3:5;彼前书 5:2)、对正确的教义和圣经知识深信不疑(提多书 1:9)以及通过教导在处理神的话语方面具有明显能力的合格人士(提摩太前书 3:2;提摩太后书 2:24;提多书 1:9)。这四种品质(品格、关怀、信心、和能力)必须被会众长期观察到,一个人才有资格成为长老。 此外,《圣经》中长老、监督、主教和牧师这几个词可以互换使用(使徒行传 20:17,28;彼前 5:1-2)。

會眾治理

需要注意的是,长老们并非对所有事务都有最终决定权。在西北教会,我们不持长老專權的治理模式。相反,我们相信圣经教导全体会众在以下四个关键领域拥有最终决定权:教义、会籍、纪律以及长老和执事的任命。

Image by Aaron Burden

教義

在教义问题上,当保罗向加拉太教会谈及容忍错误教义的问题时,他并没有责备长老,而是责备了整个教会(加拉太书 1:6)。因此,守护和保护教会教义的最终责任在于会众。

Image by Cosmic Timetraveler

會籍與紀律

在會籍和纪律问题上,教会对接纳和除去会友负有最终责任。在《马太福音》18:15-20 中,耶稣教导说,对那些生活在持续的、在罪中不悔改的人进行管教属于整个教会的管辖范围。此外,他还对教会说:"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这句话指的是教会接收和除去肢体的行为。此外,在《哥林多前书》5:1-13 中,保罗呼吁教会将生活在罪中不悔改的人除去会籍;在《哥林多后书》2:6 中,保罗提到 "按着多数人 "惩誡“一个会友,这表明教会的多数人已采取行动将此人除去会籍。因此,从圣经中的这些例子来看,接纳和除去成员的权柄显然属于整个教会。

Image by Hannah Busing

任命長老與執事

最后,教会有责任任命自己的领袖。在使徒行传 6:1-6 中,使徒们似乎将任命敬虔之人的责任交给了全体会众,这些人可能会担任执事一职並組成執事團。此外,鉴于教会有责任保护其教义,因此全体会众有责任任命其长老,即教义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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